新华社长春3月16日电 长春百货大楼不久前发生这样一件事:一位营业员因同顾客讲价被辞退,而买货讲下价来的李小姐却因此得到了同所买商品同等价值的1200元奖励。
1月30日上午,消费者李小姐在长百大楼箱包商场看中一个标价2000多元的高档皮包,经反复与营业员砍价,终以1200元成交。最近,朋友告诉她:在长百大楼只要能讲下价来,就可以获得与商品等值的奖励。李小姐随即向长百大楼反映,有关负责人立即着手核查此事。核实后,根据内部有关规定,长百大楼马上做出处理规定:奖励李小姐1200元,并聘其为名誉顾客,辞退与顾客砍价的营业员,对箱包商场负责物价的经理和物价员分别罚款1500元和1000元。
长春市百货大楼明确规定,所售商品一律明码标价,不得讲价,如有营业员讲价,一经发现即定为商场事故,是厂家的营业员立时清除,是大楼的职工马上下岗,只发生活费。